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李田,女,汉族,1912年3月10日出生,住河南省新郑市龙王乡1号,身份证号:103061912031001。
申请事项:
申请证人李禹(身份证号:23111211104216)、李鹏(身份证号:101111919103)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河南有铁贸易有限公司诉河南大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案号为(2022)山94民初7111号,业经贵院立案受理。
李禹、李鹏均系河南建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系受建力公司的指派负责案涉项目喜城五号院,对外沟通、协调,知晓喜城五号院的有关实际施工情况,且证人名字亦出现在原告所举证的材料中。
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李禹(身份证号:2311121110421)、李鹏(身份证号:10111191910)到庭作证,以证明申请人并非实际施工人,而系某某公司的职工,系履行职务行为,某某公司为某项目实际施工人的客观事实,望予准许!
此致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本文【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怎么写?「标准版本」】由作者: 维玛拉的圈套 提供,本站不拥有所有权,只提供储存服务,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srjjdby.com/cn/7171.html